电动车依据性质能够分为电动自行车、电动三轮车、电动简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。电动自行车和未超支的电动三轮车归于非机动车;超支的电动三轮车、电动简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归于机动车,以上车型只需上路行进,都是需求悬挂车牌的。
不挂车牌的处正告或许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;非机动车驾驶人回绝承受罚款处分的,能够拘留其非机动车。
车牌当地车管所发给车辆的行车凭据,车牌是对各车辆的编号与信息挂号,其主要作用是经过车牌能够知道该车辆的所属区域,也可依据车牌查到该车辆的主人以及该车辆的挂号信息。
依法应当挂号的非机动车,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挂号后,方可上路途行进。依法应当挂号的非机动车的品种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则。
上路途行进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,未放置查验合格标志、稳妥标志,或许未随车携带行进证、驾驶证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拘留机动车,告诉当事人供给相应的牌证、标志或许补办相应手续,并能够处分。当事人供给相应的牌证、标志或许补办相应手续的,应当及时交还机动车。成心遮挡、污损或许不按规则设备机动车号牌的,处正告或许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
(1)电动自行车上牌需求预备的资料:身份证、行进证、购车发票、合格证、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去车管所,进行处理上牌事务,免费申领电动车绿色或蓝色车牌。
(2)电动车简便摩托车上牌需求的资料:身份证、驾驶证(E或F驾驶证)、行进证、交强险(车船税)、发票、合格证等抵达车管所进行缴费,核验功能合格之后,进行申领蓝色号牌。
(3)电动摩托车上牌需求的资料:身份证、驾驶证(D或E驾驶证)、行进证、交强税(车船税)、发票、合格证等去车管所缴费,进行核验功能,进行申领黄色号牌。
车主自己或代理人收取《电动车注册/搬运/刊出挂号申请表》,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,由车主自己或代理人按表格要求标准填写详实信息。
查验民警查验车辆。对电动车的品牌类型、车架号、电机号、色彩与合格证、来历证明进行信息比对,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拓号、称重等查验车辆。经查验合格的,由查验民警在《电动车注册/搬运/刊出挂号申请表》拓号条上盖章签字。
挂号录入人员依据查验民警已承认合格的《电动自行车注册/搬运/刊出挂号申请表》、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、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原件、合格证原件,录入挂号信息,预备打印受理凭据。
国家对机动车实施挂号准则。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挂号后,方可上路途行进。没有挂号的机动车,需求暂时上路途行进的,应当获得暂时通行牌证。
依法应当挂号的非机动车的品种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则。
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、质量、制动器、车铃和夜间反光设备,应当契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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